•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湖南电力市场行为负面清单》解读
2026-05-09 16:28 来源: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Aa

字体:
|
|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电力市场治理体系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湖南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制定了湖南电力市场行为负面清单(1.0版)(以下简称《清单》)。

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指出,要综合运用数字化等监管手段,纠治价格串通、滥用市场力等各类扰乱电力市场秩序行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经营主体市场意识与能力逐步提升,国内已发生串通报价、集中报价、违规行使市场力等多起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明确电力市场行为边界,帮助电力市场成员清晰掌握市场行为红线、底线,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监管环境,组织制定本《清单》。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禁止行为类别。《清单》分类明确滥用市场力、哄抬价格、串谋、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传播误导信息、不当套利、不诚信、歧视性、违反电力市场有关规则政策及其他操纵或扰乱市场等十一类禁止性电力市场行为,吸收覆盖国内外各类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和市场操纵案例。二是举例细化具体情形。《清单》分别列举各类操纵或扰乱电力市场的行为示例,以便经营主体深入理解和掌握有关要求。其中示例主要源自国内外真实电力市场监管案例,部分情形结合电力市场发展趋势与风险预判补充完善。三是压实各方责任。《清单》对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管委会等提出落实要求,明确电力监管机构将依据《负面清单》严格开展监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