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新能源消纳监测统计是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精准的消纳监测统计方法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地区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印发后,湖南能源监管办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湖南新能源消纳监测统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组织开展多次研究讨论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已正式印发。
《细则》根据《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1〕57号)、《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49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等文件编制形成,结合湖南电网运行和电力市场建设情况对限电时段认定、特殊电量计算、信息统计报送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新能源限电时段的定义和统计标准。明确新能源场站消纳受限时段以调度自动化AGC系统下达限电指令和解除限电指令的时间为准,AGC指令小于当时新能源可发电力时视为该时刻存在出力受限。现货市场运行时,将综合超短期预测、出清电力、实发电力等进行消纳受限时段和出力统计。
二是明确了新能源受限电力的计算方法。新能源场站出力受限时,新能源场站可发电力按照《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和《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算;新能源场站出力未受限时,认为新能源场站可发电力等于实发电力,避免未受限时可发电力可能产生的误差。
三是明确了市场化交易决策不当受限电量的计算方法。制定了《市场化交易决策不当受限电量计算规则(试行)》,明确了市场化交易决策不当受限电量的认定原则、计算方法,充分考虑新能源场站参与市场、申报价格等因素,对新能源场站参与现有省间现货市场、省内现货市场等交易申报情况分别进行了说明,可以有效区分市场条件下新能源场站消纳受限原因。
四是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消纳数据的统计要求。《细则》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有关规定,按照分地区、分类型的统计要求对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消纳监测统计,同时提出了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消纳监测统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