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查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促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办制定了《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查评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试行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湖南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方剑
联系方式:0731-85959995;85959950(传真)
附件: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查
评标准(试行)
湖南能源监管办
2015年5月27日
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安全生产制度查评标准(试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控制风险,减少和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查评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内从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安装、维修和试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二、查评说明
安全生产制度现场检查标准由 “必备项”和“评分项”两个部分组成。
必备项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重点内容,有一项不达标或缺项,则将被评定为“不合格”。
评分项按制度种类共分为22项,标准分总分500分,应逐项打分。若评分项目中某一项不适用时,则不计分,同时扣减本项应得分。得分按下式计算: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企业得分大于90分为合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企业得分大于85分为合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企业得分大于80分为合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企业得分大于75分为合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企业得分大于70分为合格。
三、主要引用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
(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十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十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十四)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十五)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1号);
(十六)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
(十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
(十八)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
(十九)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
(二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
(二十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0号)
(二十二)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
(二十三)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
(二十四)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48号);
(二十五)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28号令)
(二十六) 《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质监总局令第140号);
(二十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二十八)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二十九)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
(三十)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三十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
(三十二)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三十三)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
(三十四)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三十五)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
(三十六)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
(三十七)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
(三十八) 《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
(三十九)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电监资质〔2010〕4号);
(四十) 《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四十一)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湘建建〔2007〕331号);
(四十二)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
(四十三)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四十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2011);
(四十五)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11);
(四十六) 《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L/T 1071-2014);
(四十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四十八)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四十九)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
(五十)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
(五十一)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
四、必备项
(一) 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符合《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电监资质〔2010〕4号文件要求;
(三)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评分项
序号 |
制度 |
制度内容 |
检查方法及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1.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2.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事故方面的控制总指标。各部门应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分级目标,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人。 3.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指标等内容。 |
1.查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成立文件。安委会主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文件; 3.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4.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 5.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 6.查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7.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及考核记录。 |
40 |
1.未成立安委会,不得分,安委会成员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扣20分; 2.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20分; 3.安全生产未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扣10分; 4.未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10分;年度安全生产指标缺项,扣2分/项;相关部门未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扣2分/处; 5.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扣3分/处。 6.未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扣10分,保证措施笼统、可操作性差、未明确责任人,扣2分/处; 7.未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扣2分/处。 |
2 |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
应明确安全生产报告内容、形式及周期。 |
1.查制度; 2.安委会主任应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及社会公示情况。 |
10 |
1. 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2. 未向董事会及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扣2分/次,未向社会公示扣2分/次。 |
3 |
安委会工作及例会制度 |
1.应明确安委会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2.明确安委会例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项目部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
1.查制度; 2.查人员签到表、会议原始记录以及会议纪要。 |
20 |
1. 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2. 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安委会会议,扣3分/次,项目经理未主持项目部安委会会议(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扣3分/次; 3. 会议未按规定时间召开扣4分/次。 |
4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程序、使用范围、职责及权限、费用计划的编制、下达和实施、费用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考核;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工程项目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以及审批情况; 3.查企业施工合同内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 4.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台账和证实材料; 5.查从业人员参加保险情况。 |
3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扣5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范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扣2分/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未审批,扣2分; 3.安全施工合同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扣5分/处; 4.无费用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完整,扣5分; 5.未依法为相关人员购买保险扣2分/人。 |
5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的组织、形式、内容、学习时间;规定培训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专项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的台账管理、评估与改进管理。 |
1.查制度; 2.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3.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须进行一次培训); 4.查新入厂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查重新上岗、调整工作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查实施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查施工现场,站班会(班前会)记录。 |
3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制定、发布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 3.每年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扣5分,培训后,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2分/人; 4.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扣2分/人; 5.未对重新上岗、调整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扣2分/人; 6.未对实施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有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扣2分/人; 7.施工作业班级未组织每天的站班会(班前会),无危险点告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充实,扣2分/处。 |
6 |
安全检查制度 |
应明确责任部门,并逐级确定各部门、人员安全检查职责;明确安全检查主要范围及内容、标准、方法、安全检查形式及周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安全检查记录、隐患列出、隐患整改、评估通报、持续改进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扣5分,检查无记录,扣5分; |
7 |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
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逐级确定各部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各级部门隐患排查范围(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排查形式及周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排查程序;确定隐患等级,明确隐患治理整改程序及治理效果评估,规范隐患资金使用、隐患举报奖励、隐患上报、台账及建档管理内容。 |
1.查制度; 2.查隐患检查记录及台账; 3.查隐患档案及隐患整改文件; 4.查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上报情况。 |
3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企业及项目部未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扣3分; 3.隐患未建立台账,扣4分; 4.隐患未建档,扣4分; 5.重大隐患无专项治理方案,扣5分,方案内容不全面,扣1分/处; 6.未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扣1分/次。 |
8 |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应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危险物品及危险源辨识和目录的建立、公示、标示、防护保护措施、定期检查检测(每月不少于一次)、备案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管理办法。 |
1.查制度; 2.查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清单名录中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信息; 3.查重大危险源公示及备案情况; 4.查重大危险源管理技术措施; 5.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
1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1分/项; 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辨识扣2分;无清单名录,扣2分;无管理技术措施,扣2分; 3.重大危险源无公示及告知,扣2分,未向有关部门备案,扣2分; 4.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扣2分/项。 |
9 |
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 |
应明确考核与奖惩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惩标准、考核流程,定期组织考核以及落实奖惩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考核记录及考核通报文件。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进行安全考核,扣5分。 |
10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应明确管理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种类、证书有效性管理、台账管理。 |
1.查制度; 2.查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3.查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扣5分;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扣3分/人。 |
11 |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
应明确管理部门及各级管理职责;确定采购、验收、检验、安拆、存储、使用(租赁)、维护保养、监督检查、进出场、报废等管理程序;建立设备台账。 |
1.查制度; 2.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台账,台账应包括施工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检验及验收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安全保护装置更换记录等内容; 3.查企业购置的施工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验收资料等文件; 4.查特种设备登记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5.查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安全措施以及专项方案; |
3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建立施工机械、工器具台账,扣4分,台账内容不全面,扣1分/项; 3.购置的特种设备证件、资料不齐全,扣2分/台; 4.特种设备上无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扣2分/台; 5.大型施工设备无安全措施及专项方案,扣3分;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配置要求,扣1分/项。 |
12 |
安全设施、标示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应明确安全设施、标示及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部门,并规范采购、配备标准、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保管、建账建册、登记领用、报废等相关管理。 |
1.查制度; 2.查安全设施、标示及防护用品台账以及领用、报废记录。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建立安全设施、标示及防护用品台账,扣5分;领用及报废无记录,扣5分。 |
13 |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应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管理流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危害申报等内容;规定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
1.查制度; 2.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文件及记录; 3.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 4.查劳动合同关于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的说明。 |
1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1分/项; 2.未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扣1分/人; 3.劳动合同中未说明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扣1分。 |
14 |
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
应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规定资格审检流程及内容,签订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立分包方监督检查、评估及退出机制,规范分包方安全培训管理及档案管理。 |
1.查制度; 2.查分包方资质; 3.查承包及分包合同; 4.查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5.查分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
3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分,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仍安排施工,不得分,企业未建立分包方档案,扣5分。 3.超承包合同允许范围进行工程分包,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工程分包,不得分; 4.未与分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扣5分; 5.项目部未按规定监督分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扣2分。 |
15 |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
应明确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范围、等级、划分标准,事故事件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安全通报情况及有关安全会议记录。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不得分; 3.无安全会议记录,扣2分/次,无安全情况通报,扣2分/次。 |
16 |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
应明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组织、人员、程序、责任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方案审批及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高空、水上、潜水、带电作业;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锅炉和汽机管道吹扫、锅炉酸洗作业;高压容器压力试验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
3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按制度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扣5分/项; 3.未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5分/项。 |
17 |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
应明确施工技术交底管理部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交底对象、时间、形式以及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施工现场施工交底记录。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有效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无书面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项。 |
18 |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
应明确作业票使用范围、填写内容及要求、审查、签发及执行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作业票; 3.查作业票统计、分析及汇总情况。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作业票未按规定要求填写及执行,扣2分/项; 3.未对作业票统计、分析、汇总,扣2分。 |
19 |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规范企业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劳动保护、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按标准进行文明施工管理,扣1分/项。 |
20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及职责、消防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消防检查、消防台账管理;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档案、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 |
1.查制度; 2.查消防设备设施台账; 3.查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地点、易燃介质、应配备灭火介质的数量、实际配备数量、区域管理责任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检查计划、检查评估报告、隐患处理报告; 4.查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记录; 5.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消防设备无台账,扣5分; 3.未建立重点防火部位及场所档案,扣3分,档案内容不齐全,扣1分/项; 4.无消防培训记录扣4分,无应急演练记录扣2分; 5.消防器材超过有效期,扣2分/项;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扣2分/处;消防通道不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扣2分/项。 |
21 |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应明确施工交通安全标志及设施标准,规定车辆管理及定期检查,制定大型设备的运输、搬运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管理内容。 |
1. 查制度; 2. 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落实情况 |
20 |
1.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施工现场使用报废车辆,不得分; 3.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扣10分。 |
22 |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
应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及相关职责,规范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审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检查、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培训;制订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事故现场的保护,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事故报告程序,预案评价、完善、持续改进等内容。 |
1.查制度; 2.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附录中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查应急演练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方案,并检查培训及演练记录情况,企业每年至少须组织一次应急管理能力、应急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并进行效果评估。 4.查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5.查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台账以及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
30 |
1. 未制定制度,不得分,应急组织体系不健全,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扣2分/项; 2.未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扣10分,未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扣5分,未编制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扣5分; 3.应急预案及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不符合编制导则要求,扣2分/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项; 4.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扣10分,未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扣10分; 5.未将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扣5分; 6.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扣5分。 |
总分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