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原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8号令)、《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电监资质〔2010〕4号)及《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通知》(资质办〔2010〕6号)等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湖南实际,我办组织制定了《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实施和应用说明
附件2: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