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许可证延续申请,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应依法办理注销手续。2015年将有部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有效期届满,现将有关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请各企业尽快准备材料,及时来湖南能源监管办办理延续手续。
联 系 人:肖 亮 卓 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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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附件:2015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