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湖南能源监管办在湖南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2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工作,涉及201家电力企业的265个电力工程项目。湖南能源监管办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信用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抽取28个项目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各电力企业对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重视程度不一,部分企业存在未按时限要求办理许可事项变更、未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列入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未能持续保持许可证法定条件,以及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湖南能源监管办在全省范围内对11家电力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于违法违规企业,湖南能源监管办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进一步调查后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进行信用信息归集。
为维护电力市场准入秩序,增强电力企业诚信意识,湖南能源监管办要求: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禁止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禁止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的施工企业承担,禁止以不合理方式抬高市场准入门槛等限制公平竞争、影响市场公平开放等行为。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将“核实发电企业是否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要求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严格遵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对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应具备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不得存在出租、出借许可证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禁止未取得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用工管理等方面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企业培训计划,培养信用管理人才队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及时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消除不良信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