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工作安排和湖南省“两电”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部署,湖南能源监管办制定印发了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的实施意见,在职责范围内全力推进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湖南能源监管办督促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电网企业按照“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从严从细抓好相关工作。
整治工作启动以来,电网企业严格落实“三零”服务政策,为集中充电设施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接电服务,明确集中充电设施报装资料、环节时限要求,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公示、宣传,持续压缩办电时间、精简报装环节,积极推广线上报装服务,做好集中充电设施的接电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共服务小区1167个,节约办电成本122.93万元;郴电国际共服务小区170个,节约办电成本27.56万元;湖南新华供电公司共服务小区14个,节约办电成本8.16万元。
湖南能源监管办将持续督促各电网企业围绕解决充电设施报装过程中的堵点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充电设施高效便捷接电服务水平,同时将通过综合监管、专项监管、日常监管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推动充电设施接电服务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