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突出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和作风保障,切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做表率。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创建绝对忠诚的模范机关。树牢“派出机构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三会一课”专题学、党员自主常态学、联系工作深入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自觉贯彻“第一要件”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能源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主动创建“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坚持把开展创建模范机关作为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重大举措,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二、凝心聚力抓党建,创建奋勇争先的模范机关。以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全力以赴抓基层打基础。一是锻造坚强“堡垒”。出台《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强”党支部。二是培优党员队伍。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训,注重在各类监管任务和课题调研中锻炼干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员民主评议并注重结果运用,评选表彰国家能源局、湖南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5人。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党建业务深融互促,推动各项工作进位争先,连续3年在湖南省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好”等次,并被评为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机关党建宣传先进单位、省无烟党政机关、省直职工书屋等。
三、依规依法强监管,创建担当作为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四个角色”,依规依法依职责做好湖南能源监管工作。一是守住能源安全底线。针对湖南缺煤无油少气资源禀赋,强化供需预警,提前谋划部署,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加强迎峰度夏度冬保供督导,全力保障湖南电力安全运行和能源安全可靠供应,获得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二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情况监管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开展湖南电力市场运行分析,推动中长期、辅助服务和现货市场有效衔接,建设适应湖南的电力市场,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储能调用监管。三是强化能源行政执法。坚持监管“长牙带刺”,依规依法依程序查办浪石滩水电站违法供电案,开出建办以来金额最大罚单,聚焦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电力安全监管和资质许可等领域严肃查处一批案件,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群众用能权益。
四、持之以恒严作风,创建清正廉洁的模范机关。牵牢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持之以恒严抓纪律作风建设。一是扛牢“两个责任”。制定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机关纪委认真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二是一体推进“三不”。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制定并落实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廉政反馈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参观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能腐的震慑。三是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插手干预重大项目、过问打探工作等事项报告制度,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微信廉政提醒,念好廉洁从政“紧箍咒”,落实局“四个严禁、十七个不准”要求,制定我办党员干部行为“八必须、八不准”,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